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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熱宜忌原則

正常人的體溫,一般保持在36.2-37.2℃的范圍內。如果體溫超過37.3℃,即可稱之為發熱:體溫在37.4~38.4~之間,通常稱為低熱,若低熱持續2周以上,則可稱之為長期低熱;體溫在39℃左右者,可稱之為高熱;超過40℃以上者,又可稱為過高熱;高熱持續2周以上者,即為長期高熱。
產生發熱的原因,一般可分為兩大類,即感染性發熱或非感染性發熱,也有分為器質性發熱和功能性發熱。中醫認為發熱的病機極為復雜,通常可分外感發熱和內傷發熱。外感發熱又有外感風寒、外感風熱、風溫、濕溫、熱毒之分,以及熱在氣分、熱在血分、熱在半表半裡的區別;內傷發熱有氣虛發熱、血虛發熱、陰虛發熱、瘀血發熱的不同。對於發熱的病人,除了分析發熱的原因,采取相應的中西藥物治療外,對飲食物的宜忌,亦頗為重要。

宜忌原則
凡發熱病人,飲食宜選擇清淡而易於消化的流汁或半流汁,以補充人體消耗的水分,如湯汁、飲料、稀粥之類:宜吃具有清熱、生津、養陰作用的食品;宜吃富含維生素及纖維素的蔬菜瓜果。忌吃黏糯滋膩,難以消化的食品;忌吃高脂肪及油煎熏烤炒炸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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